隨想 | 踏入網路界要有隨時被放大檢視的勇氣



網路的世界,是一個人多口雜的地方。每個人可以當發言人,也可以當接收者,同時因為網路具有匿名性的功能,所以大家幾乎都在上頭暢所欲言,只要不要太超過,沒有人會追著IP去找到你家。

網路到'09年幾乎已發展成熟,而網路效應仍然是不可小覷的一股力量。假設得罪了眾多網友,你就要有被婊、被砲轟的覺悟。假設對了眾多網友的脾胃,一夕之間要大紅大紫也不是無法實現的夢想。

今天會有這樣子的感觸,起因於不能說大也不能說小的「Mr.6」事件。

為什麼說他不大呢?因為Mr.6不是藝人,也不是政治家,他不會因為某些話的失言而被記者一而再、再而三的repeat在電視上,所以如果你跟這塊領域不熟的朋友,可能永遠不會知道這件事情。

當然,這件事情也不能說小,畢竟我們不能小看網路的力量,也不能小看這塊領域佔的人數,更不能小看眾多書籤網站的推推收收機制。

如果不太熟悉又想瞭解事情始末的朋友,可以從我給的懶人包連結稍微瞭解一下這件事情的起因。

從一句「Matt跳舞是假的」:
VISA廣告跳舞的「Matt」竟是假的,從頭到尾是在美國拍攝?

接著被眾多網友討論:
1.有沒有旅外趨勢專家其實聽不懂英文的八卦?
2.行銷、騙局、Matt與蔥NN...
(列舉兩篇,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繼續去詢問估狗大神)

再來是6先生終於對此事件做了回應:
Mr.6正式回應最近在網路的一些批評(一)

本以為事情可以告一段落,結果剛好Mr.6最近開班授課,又引發了一些問題:
1.Mr.6 實作網站系列課程 (解密)
2.從 Mr.6 來看自己

如果你是Mr.6,面對這麼多的抨擊你該如何自處?假設是一個抗壓性不足的朋友,是否就會永遠被網路這塊市場給淘汰吞沒?就如同我前面所提到的,網路是個具有殺傷力的東西,只要你踏入了這個領域,就要有自覺你的任何隱私會被攤在陽光底下給大家放大檢視。假若你的名氣愈大,被大家攤出來看的東西就愈多,每個人隨時隨地都在抓你的語病、挑你的弱處強力攻擊掃射。

今天我不站在任何一方,我不喜歡走爆料路線,更不喜歡隨時隨地抓別人的錯來發文顯得我多了不起似的。6先生的文章我拜訪過,也看過他本人聽他演講,跟他簡單的聊過天,老實說他不是什麼高高在上的人物,他跟我們一樣都是平凡的人類,既然大家都是同等的,那有必要去酸別人嗎?

假設部落格里頭的文章有錯,大家可以討論、可以留言做回應。試問,網路上的朋友真正認識6先生本人,跟他本人很熟悉的有多少人?如果大家跟他都只是網友的程度,就別用對待敵人的態度來發篇「6先生也沒什麼了不起」的抨擊文。我想這應該不是網路交流的真諦吧。

然而Mr.6在這塊領域的確有一定的知名度,姑且不論他,就談所有知名的部落客吧!我們都清楚部落格是個公開的平台,而只要你發文了,你就必須對自己的文章內容負責。可能你不在意,但你有沒有想過,也許就因為你的不在意而讓看你文章的網友認知錯誤,這也是大家不樂見的。所以假設你真的決定要當一個部落客了,我們都希望你可以言行一致,對自己的文章負責,同時也有要隨時被網友放大檢視的勇氣。否則,我想你在網路界應該會活的很辛苦。

最後推薦一篇重灌狂人布萊恩寫的:我們都需要重新學作「網路人」!

老實說我沒他那麼大的胸襟理念,但是這篇文章真的不錯,值得大家好好思考:)

引用網址:

FACEBOOKs COMMENT():

EVERYBODYs COMMENT:

  • 1
    Arno Ruan (LV.177) // 2009.01.21 20:39

    像我都寫五四三的內容,錯了也無傷大雅。XD
    畢竟網路可是我放鬆的好地方呢,論筆戰不適合我。^_^

  • 2
    藍兒 (LV.114) // 2009.01.21 22:27

    我也不喜歡筆戰哪!

  • 3
    阿福 (LV.11) // 2009.01.21 22:58

    是啊!! Mr.6 的事件
    我覺得媒體檢是事情的能力
    不該用在網路上 不能光從表面來斷定事情
    希望這事件落幕 大家當個快樂的部落客
    彼此相互攻擊 對自己有好處?? :mrgreen:

  • 4
    黃文彥 (LV.1) // 2009.01.22 00:15

    我沒有攻擊6先生阿阿~只是平舖直敘我看到的東西而已~XD

  • 5
    Arno Ruan (LV.177) // 2009.01.22 00:21

    我是Mr.A
    都沒人攻擊我,除了說我色色的之外。ˊˋ

  • 6
    A`Vai Poitsonu (LV.86) // 2009.01.22 09:48

    唔~我今天才聽到有 Mr.6 這號人物 ... :mrgreen:

    不過看了幾個事件連結,我覺得我看到的是一群認真的網路人;
    有人認真的在寫部落格、有人認真在揭瘡疤、有人認真的在找證據、有人認真的在湊熱鬧 ...
    但我想有些事,不需要這麼認真吧^^

    PS: 我也到現在才知道, 阿諾色色的耶 ... :wink:

  • 7
    muki (LV.1145) // 2009.01.22 11:03

    @Arno Ruan:
    @藍兒:
    是阿,我們應該都不喜歡筆戰,所以至今可以和平相處(笑

    @阿福:
    嗯,你說的很好XD~事情真的不能光看表面。
    大家上網是為了圖個休閒,只是現在這個休閒的意義好像被扭曲了。

    @黃文彥:
    很抱歉阿,說攻擊字眼強烈了些
    我會在文章稍作更改。

    Arno Ruan :
    都沒人攻擊我,除了說我色色的之外。ˊˋ

    我無言ORZ...
    阿諾好像很想被人攻擊似的?

    @A`Vai Poitsonu:
    A'Vai說的好阿!!!
    看來我就是那群「認真寫部落格」的人 冏
    以前聽過一句話:認真就輸了
    我輸了(淚

  • 8
    Edison (LV.4) // 2009.01.23 14:51

    網路人實在是不好當啊
    推一下不來恩的那篇,很棒

  • 9
    taglife (LV.19) // 2009.01.25 16:42

    結果那個跳舞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阿?
    好多字... :???:

  • 10
    muki (LV.1145) // 2009.01.25 22:58

    @Edison:
    是阿
    那篇文章還不錯

    @taglife:
    其實是真的啦
    Matt故意說是假的,但是是真的: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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